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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区睦洲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新会区睦洲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梅大冲村南央围)
  睦洲镇位于新会区东部,全镇土地总面积7979.63公顷。根据土地规划,规划至2020年,睦州镇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为:允许建设区面积821.48公顷,有条件建设区面积191.22公顷,限制建设区面积6966.93公顷。规划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不低于23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214.47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84.64公顷以内。
  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为加强对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按照保护资源与环境优先,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结合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安排,划定建设用地管制边界和建设用地管制区,为了体现新一轮规划的用地“弹性”,在建设用地管制区中安排有条件建设区。
  根据睦洲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主要分布在睦洲村、新沙村、东向村,此次有条件建设使用方案涉及的有条件建设区位于梅大冲村。根据睦洲镇划分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三个区域,并按照对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的要求及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将本次有条件建设区的调入地块划入允许建设区;将本次调出地块范围划入有条件建设区。本次调整占用有条件建设区1.3333公顷,将此次范围调入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内,作为调入地位,位于新会区睦州梅大冲村现状地类为坑塘水面,拟将其全部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本次调整确定调出允许建设区的地块位于新会区睦洲镇南安村,调整后规划期末保持为现状地类。
  本方案仅对新会区睦洲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与有条件建设区间进行空间布局调整。调整后,新会区睦洲镇耕地保有量、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保持不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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