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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2013年度曹江镇高标


  高州市位于广东省西南部,隶属茂名市,全市地形复杂地势大体是东北高,西南低,其中,山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五成以上,项目区属丘陵地区,砂质土壤,土质疏松,透水透气性差,保水保肥能力差,有机质速效养分含量低,中低产田占较大比例,当地居民采用的是传统的耕作方式,致使耕地产出量低,效益差,影响了农业用地的整体效益。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整修渠道,田间路等。曹江镇位于高州市中部,整理范围内绝大部分区域地形起伏不大,丘陵坡度一般小于15°,符合土地整治的要求。
  高州市2013年度曹江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5698亩,其中耕地5277.24亩,占92.62%,交通运输用地137.76亩,占2.4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4.4亩,占0.6%,其他土地248.6亩,占4.36%。本次工作对象为高州市2013年度曹江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后的耕地5277.24亩,其中水田324.19亩,旱地4953.05亩。
  工作思路:1、根据项目区红线和高州市2012年度耕地质量等级年度变更成果,获取项目区各分等单元因素属性与质量等别;2、结合验收资料和实地调查队灌溉保证率、排水条件等评价因素进行更新完善;3、根据重点区域耕地投入产出和经济效益的样点补充调查数据资料,按照《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的要求,重新计算高州市曹江镇土地利用系数和土地经济系数;4、根据《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和《广东省农用地分等参数》,重新计算项目区耕地自然质量等指数、利用等指数、经济等指数并划分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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